天气:晴
大前天晚上读的章节,这几天都在想着。《
What's So Amazing About Grace》的作者提出,基督徒不应该作社会的“道德裁判”,而应象基督爱罪人一样去爱罪人(当然不是爱罪)并去完成基督所嘱托的任务——“要奉他的名传悔改、赦罪的道,从耶路撒冷起直传到万邦。(路加福音24:47)”
书里指出一个事实,在耶稣和保罗的那个时代,罪恶并不比现在少,但耶稣和保罗都强调“爱”,还说神就是爱。仔细阅读圣经,就会发现保罗的书信里一再强调我们作基督徒的,不可以象世界人的人随己意而为,要过清洁的生活,对教会内部的罪的事情,总是很严厉地斥责,却并未教训基督徒去作世界的裁判,去“改造”社会,只是说,要去传福音。
作者指出美国教会的问题在于,忘记了基督徒应该做的事情,而是致力于“基督化”社会,企图通过“政治解决”,通过建立政教合一的政府、通过立法来改造美国社会。但事实是,历史上政教合一的时期,往往是最黑暗最失败的时期,因为当基督徒把注意力由自己的罪转向别人的罪的时候,就会忽略了,应当悔改的人,其实是自己,最需要恩典的人,实际上也是自己。我想这也是为什么耶稣会提醒我们,不要动怒、不要论断、要爱仇敌等等(马太福音5至7章)。
再细读马太福音第五章13至16节关于作“盐”作光的章节,我想,耶稣在这里的比喻定然有特别的意思。为什么比作“盐”而不是“胡椒”?我想,因为盐是做饭时候必不可少的调料,而其它的调料,多属于锦上添花。正因为这个世界从来不是完美的世界,才需要基督徒,象盐一样把咸味道带进这个世界,让一锅汤都有盐的味道。所以基督徒不可以做“失了味”的盐,要活出基督的样式。耶稣把基督徒比作“光”,象盏灯照在人前,要叫人们“看见你们的好行为,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”。这里耶稣并没有把基督徒比作“太阳”照亮整个世界,好给世界一个天翻地覆的变化,如果是那样,我们岂不是就不需要神了吗?而一盏灯,虽然只照亮不大的地方,可是却能给在黑暗中的人最大的帮助,也可以为主带来荣耀。
回顾自己走过的路,越发感到自己问题多多,容易动怒,喜欢论断人,缺乏爱心,假冒为善,言语刻薄,还常常自以为义,用自己的标准去判断别人。现在我越是多读这本书,多读圣经,越是意识到自己应该悔改,求神的恩典,并活出这恩典,让人看到这恩典,而不是去做一个“道德裁判”。特别是刚才读了雅各书头两章,更加明白,应该怎样行。所以,我不要做个寻求“基督化”社会的“道德裁判师”,要做个有爱心、诚实、谦卑的基督徒。